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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752770485发布时间:2024-06-25 18:27:09 点击量:
龙8客户端登录龙8客户端登录第十五条专业志愿录取按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、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”原则,即在同一投档单位内,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,分科类(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)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。投档成绩相同时,按各省(区、市)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。若无确定同分排序的依次比较语文、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,优先满足成绩较高考生的志愿。
内蒙古自治区考生,专业志愿录取以“招生计划1: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”为原则,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。
第十六条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,如果服从专业调剂,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,作退档处理。
第十七条工程管理(中外合作办学)、建筑学(中外合作办学)、风景园林(中外合作办学)、土木工程(中外合作办学)、环境工程(中外合作办学)、软件工程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,不含服从志愿。
第十八条工程管理(中外合作办学)、建筑学(中外合作办学)、风景园林(中外合作办学)、土木工程(中外合作办学)、环境工程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为中英双语教学,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90分(非150分满分的,按照满分60%折算),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。
第二十条录取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。我校普通类专业录取在提档及安排专业时只认可教育部和各省(区、市)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。
第二十二条新疆高中班、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少数民族预科生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。
第二十三条按照教育部的规定,学校在接到各省(区、市)招生考试机构录取审批单后,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。
第二十四条对录取考生的体检要求依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对《指导意见》中“学校可以不予录取”和“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”的情况,学校按“不予录取”执行。依据该指导意见,结合学校招生专业要求,说明如下:
1.轻度色觉异常(俗称色弱)不能录取的专业:应用化学、材料科学与工程、高分子材料与工程、地质工程、风景园林、环境工程。
2.色觉异常Ⅱ度(俗称色盲)不能录取的专业:应用化学、材料科学与工程、高分子材料与工程、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、地质工程、风景园林、环境工程、设计学类、应用物理学、地理信息科学、交通工程。
3.不能准确识别红、黄、绿、蓝、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、按键、信号灯、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:应用化学、材料科学与工程、高分子材料与工程、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、地质工程、风景园林、环境工程、设计学类、应用物理学、地理科学科学、交通工程、投资学、工程管理、房地产开发与管理、大数据管理与应用、土地资源管理、城市管理。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、黄、绿、蓝、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。
5.土木工程(中外合作办学)、环境工程(中外合作办学)、建筑学(中外合作办学)、风景园林(中外合作办学)4个专业:每生每学年30000元;工程管理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:每生每学年25000元。赴外方学费根据合作办学协议执行。
1.4人间:第一公寓区每生每学年800元,第四公寓区每生每学年1000元,第二、三公寓区每生每学年1200元;
第二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,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,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,应向学校请假,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应征入伍新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,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。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,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,予以注册学籍龙8long8。
新生入学后,学校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天津城建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和《天津城建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复查,艺术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还将进行专业复试。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情形的,确定为复查不合格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第二十七条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《天津城建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,符合转专业条件的,可以申请转专业;艺术类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,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,不得转专业。
第二十九条软件工程专业采用“3+1”的校企联合培养模式。即3年校内专业基础教育;最后1年依托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平台开展企业实践,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(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)上学。
第三十条土木工程(中外合作办学)、环境工程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与波兰比亚威斯托克工业大学(BialystokUniversityofTechnology,BUT)合办;建筑学(中外合作办学)(五年制/授予工学学位)、风景园林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与波兰克拉科夫工业大学(CracowUniversityofTechnology,CUT)合办。学生须在大三年级出国访学一年。
第三十一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,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成绩合格,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颁发天津城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;对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,授予学士学位,颁发书。
第三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,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,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第三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,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,不属学校录取承诺。